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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7/22 18:53:00

扬州宝进制衣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年3月7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苏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宝进制衣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3月24日作出()苏破3号《决定书》,指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担任扬州宝进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管理人前期工作情况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着重以下几项工作:

(一)调查职工劳动债权情况

管理人自年3月28日进场后,工作重心主要放在解决职工问题上:1.为保障职工能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职工社保的正常缴费和使用,与职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职工社保关系转出,并协助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申领了失业金;2.将职工在破产受理日后的3月份待岗生活费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及时予以发放;3.调查并计算宝进公司欠付职工的2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调查结束后予以公示,并接受职工异议;4.安排特殊岗位职工进行离岗体检,为工伤、患病职工安排劳动能力鉴定;5.为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津贴,并计算其三期生活费;6.对职工关心的入职初期单位欠缴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进行调查、统计;7.接受职工电话及现场询问。

(二)对宝进公司账务进行专业审计

管理人进场后立即开展宝进公司账务审计工作。除对破产案件审计重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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