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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4 20:47:00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40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示范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项目要求。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申报组织。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示范项目申报。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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